最高法:严格执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 来源:搜土地网
  • 发布时间:2020-7-25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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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妥善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权属纠纷案件”。7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在发布会上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要严格执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确保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封面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意见》提出,要依法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司法保障,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意见》提出,要妥善审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产生的土地权属流转纠纷案件,依法依规认定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效力,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合理利用。依法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资格权,确保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郑学林在发布会上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指出,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怎么承包、农民的利益怎么保障是广大农民非常关心的问题,这次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要落实好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给广大农民吃下了最大的“定心丸”,为农村土地改革设定了基本方向。
对于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问题,《意见》指出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也为将来的改革确定了基本原则。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今后广大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就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也会获得更多红利。
根据以上情况,《贯彻意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见》进行贯彻落实:一是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妥善审理涉及农村承包地权属纠纷案件,严格执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确保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二是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严格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和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权利,依法依规认定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效力,让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也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三是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折股量化,严格按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要求,服务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经营决策和收益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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