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安全生产专项补贴申报的通知

  • 来源:搜土地网
  • 发布时间:2021-10-1 1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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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自2021年至2024年,将全面推进普及农业安全生产规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对符合条件的《全国无农残生产监管基地》发放农业安全生产专项补贴,补贴资金总额1.8亿元。根据生产基地实际生产规模、安全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成本及农产品生产流程数据进行综合评定,单个基地年补贴额度50万元至100万元,3年累积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升级农业安全大数据系统、提高安全农业生产管理技术水平,科学应用安全生产投入品,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全面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保障社会食品安全。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农业生产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 规模要求:设施农业生产规模100亩以上,主粮或经济作物生产规模1000亩以上;

3. 基础条件:要求申报主体具备基本的农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有完整的农业生产投入品购买凭证和使用数据记录。农产品销售时能附带出具《食用农产品安全合格证》和安全生产溯源码,近3年内没有违规使用国家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没有质监部门查处违规记录。


二、补贴审批:

1.审批数量:全国审批基地总数120个。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1031日止。

2.补贴标准:生产基地提交农产品有机、绿色认证农业安全投入品购买凭证投入品使用数据溯源码等能够证明其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性的第三方证据材料。基地生产投入品成本补贴:使用国际国内农业高新技术安全生产投入品,补贴额度为20%-30%;使用国内已普遍应用安全生产投入品,补贴额度为5%-10%;使用传统化肥、农药等常规农业投入品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3.审批原则:3年内已经获得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农业安全生产补贴或奖励的农业生产主体,不在专项补贴审批范围内。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安全农业生产专项补贴申请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农业农村部北区16号楼

电子邮箱:hhms@163.com

联系人:黄处长  18500189676(疫情期间请将资料发至指定邮箱

杨主任  18519151756

四、附表:《安全农业生产专项补贴申报表》


                 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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